问题 | 自由职业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对策略 |
释义 | 个体户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补签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款。拒绝签劳动合同可要求补签、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劳动关系证据。未签劳动合同风险包括赔偿、无固定期限合同成立、人员流动性增加、无法约束商业秘密等。 法律分析 一、个体户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要求单位及时的补签合同并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款。 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没签劳动合同的个体户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个体户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拒绝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解决方式? 1、要求补签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相关的法律,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 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本人去找新工作,不会耽误什么。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本人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本人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三、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体现在哪些方面?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赔偿,还需要承担其他风险: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我国相关的法律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结语 对于个体户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应要求单位及时补签合同并索要相应经济补偿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户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个体户违反法律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要求补签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或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员工流动性增加以及无法有效约束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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