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洛阳小型货车受到限制。限行方式根据车牌号的尾号分为单日行驶和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限制区域为定鼎路以西(不含)、南昌路以东(不含)、长春路(不含)、纱厂西路, 涧河桥(不含)、九都路以北(不含)、陇海铁路以南。 一、限制性措施: 在禁行范围内,禁止总质量49吨(不含)以上的货车24小时进入;禁止国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进入;禁止进入未配备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及不合规车辆禁止进入;未通过车辆尾气排放检测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针对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临时发布的应对措施执行。 二、为了方便货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为货车的通行预留了一个时间窗口: 每天22: 00至次日6: 00,普通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可在其患者道路上通行除城市市核心区、个别道路等禁行区域及路段以外,如货车需在患者小时内,或次日22: 00至6: 00在市区内通行,需通过禁止通行的城市核心区、个别道路, 且仍需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申领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 车辆申请人可通过“洛阳交警”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登录服务大厅,选择“办理货车通行证”办理通行证。 此外,所有不符合进入市场要求的过境货车和车辆将通过高速公路、第二高速公路、宁-洛高速公路或新国道310和省道S317(原207国道)。因工程施工造成绕行道路封闭、破碎的,货车应按指示标志沿临时鲍彤路线或指定路线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