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何避免 二手房买卖纠纷 发生 一是要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 没有房产证 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二是要看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夫妻共有的等。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 签订的买卖合同 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三是要看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四是要看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因为 划拨的土地 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 土地出让金 ,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 五是要看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例如政府对某块地皮是否有新的规划,同时要查看房龄,因为许多旧楼是拆除的重点对象。 六是要看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福利性房屋主要是指 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公租房等,具体规定要区分对待。七是看清合同再付钱 由于目前交易时所使用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 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多都是中介提供,因此一定要看清合同约定内容,如违约责任,交易方式等,以免陷入合同纠纷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