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申请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厦门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申请什么时间办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厦门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申请申请条件 户籍在集美区且连续居住5年(含满5年)以上,实际入住(或申请入住)养老机构的80周岁以上社会老年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除外)、企业退休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孀”等6类人员。 三、厦门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申请办理依据 《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集府办〔2015〕24号)。第五条?补助复核与管理 1.各镇、街具体负责本辖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审核工作。 2.符合本办法规定辖区内的老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可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社会救助机构提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申请,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填写《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并由村、社区签署意见; (2)申请人向镇或街道申请审核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属于企业退休人员还需提供《退休证》、社保中心及单位提供领取养老金或退休金的证明额;属于低保户的还需提供《低保证》;属于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二代《残疾证》;属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还需提供独生子女死亡或其独生子女伤残等级证明。 (3)镇或街道审核后,报送区社会福利中心,由区社会福利中心组织相关医护、养老机构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其入院者进行护理等级评估后,由区民政局批准补助金额,符合补助的对象以区民政局批准且实际入住养老机构次月起享受补助。 3.政府对入住人员的补助资金,直接与各养老机构结算,养老机构在收取个人费用时,应直接扣除政府补助的部份,并于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入住老年人补助花名册、补助统计表,分别上报区民政局和镇(街)社会事务办、街政办。区民政部门每季度与养老机构核实一次人员情况。 4.区民政局、镇(街)依据养老机构上报入住人员补助花名册、《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申请审批表》影印件、收费凭证及机构登记证书,在每季度第二周内将各自所承担的补贴资金核拨到养老机构的账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