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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什么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位于最高层级,法律次之,行政法规则居于下一级别。如果行政法规与更高级别的宪法或法律存在冲突,那么宪法和法律应当优先适用。为了保证法律的一致性和稳定性,立法者授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行政法规的权力。
    哪些情况下,行政法规可能与宪法或法律相抵触?行政法规可能与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行政法规与宪法或法律的规定不一致;2. 行政法规超越了其所规定的权限范围;3. 行政法规违反了宪法和法律所确定的原则和精神。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行政法规的权力是保障法律一致性和稳定性的重要措施。在实践中,需要切实落实这一权力,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法规中的问题,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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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6: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