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追回小三购房款? |
释义 | 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房可以要回,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私自处置共同财产侵占了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包括时间限定性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归属利益。因此,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行为,要回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 法律分析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房能要回吗? 是可以要回的,给小三买房子,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而属于出轨方的那半份财产,则属于自愿性质。妻子可以起诉主张赠与房产的行为无效,通过打赢这场官司撤销一方对小三的赠与,进而要回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如果还有赠与其它奢侈品,掌握了基础证据的话,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赠与。 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如果一方出轨私自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给小三买房,这种行为属于单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给小三买的房子是可以要回的,夫妻共同财产有时间的限制,需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获得,可以是工资、奖金,也可以是生产经营收益,还可以是知识产权收益,共同财产仅限于所有权范畴内的财产,可以是有形的事物,可预见的收益。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时间的限定性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特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如果一方出轨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房,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份份额。通过法律途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并要回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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