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首先是可以打电话投诉或者举报,打电话的对象是管理村居委的乡镇一级党委政府的举报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受理并给予答复。其次,还可以向及在特定情况下向特定部门举报,或者通过信访向乡镇一级党委政府举报。如果是在特定的情形中,比如协助国家履行国家工作的时候,村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视为村干部是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等报告。如果证据确凿,也可以向直接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报案,要求依法追究村干部的法律责任。 另外,还可以通过村民联名的方式,发起投票,署名村民委员会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