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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民小组长不履职怎么办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村民对小组长的工作不满意的,可以随时撤换。村民小组的负责人称为“村民小组组长",由当地本组村民兼职,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全体村民参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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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