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食品许可证和小餐饮许可证的区别: 1、针对对象不同。小餐饮登记证是各地针对“三小”即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食品经营许可证针对所有食品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 2、适用法律法规不同。小餐饮登记证只适用各地方制定法规,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为国家法律法规; 3、扮演身份不同。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基本上无固定法定地点,多数为无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扮演“临时身份证”角色;食品经营许可证只是行业经营许可凭证。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一个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与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门店或在有形的市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且未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餐饮经营者,如小餐馆、小吃店及小作坊等。 食品委托生产需要的条件: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2、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和公正书复印件; 4、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综上所述,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可称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