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房产税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产租金收入×税率(12%)在中国,因为总是要建造一些公共的工程,所以国家经常性的需要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就可能会导致土地上的所有权人也就是农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挽回他们的损失,国家规定了土地征收的费用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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