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汇算清缴需要填写一份报表吗 |
释义 |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企业所得税要交多久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时间如下: 1、企业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分月预缴的,企业应当自月份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分季预缴的,企业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预缴税款。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一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汇率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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