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验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目前已经取消了公司设立的验资程序,现在只要有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本总额,就可以申请设立公司。而验资是在公司成立,股东缴纳出资后,再聘请评估机构等审验。 一、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 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如下: 1、缴纳时限不同,实缴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缴足; 2、法律沿革不同,实缴是公司相关法律,认缴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是修改后的公司相关法律; 3、缴纳方式不同,实缴注册资本的审验方式是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必须存有对应数目的资金。认缴注册资本可以在企业登记时缴纳,也可以根据股东的实际情况分段缴纳至对应账户; 4、反应的内容不同,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5、包含范围不同,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6、变更方式不同,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7、概念不同,认缴出资属于公司股愿意缴纳的部分不一定要全部缴纳,且认缴出资由股东会议通过写入公司章程,而实缴出资是实际缴纳的部分; 8、登记办理手续不同,在工商行政部门只登记认缴的出资额,而不登记实缴的出资; 8、是否需要验资不同,实缴需要进行验资,认缴不需要。 一、认缴出资金额不交后果如下: 1、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二、实缴出资方式如下: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总的来说,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有明显的区别,但都要按照流程申请,否则无法注册公司。 二、股东类型有哪些 公司股东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以下分类:(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三、注册资本认缴制年限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注册资本认缴制年限没有限制的,由股东自己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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