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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个人填报如何操作
释义
    登陆个税APP,根据要申请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写申报。
    1、填报“子女教育”前,需准备子女教育信息,子女、配偶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毕后需要设置扣除比例。
    2、填报“住房租金”前,需准备好住房租赁信息、工作城市信息等。
    注意:由于住房租金与房贷利息只能选择一项进行扣除,填报时系统提示“若您已填报住房贷款利息,请勿填写本表”。
    “住房租金”专项扣除信息填写过程:
    3、填报“住房贷款利息”前,需准备好产权证明,贷款合同等信息。同时,系统也提示“若已填报住房租金信息,请勿填写本表”。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信息填写过程:
    4、填报“赡养老人”前,需准备被赡养人信息如身份证信息,共同赡养人信息(独生子女无需填写);非独生子女还需填写分摊方式。
    注意: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5、填报“继续教育”前,需准备继续教育信息:
    若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需填写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若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填写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6、填报“大病医疗”前,需准备患者信息和医疗信息。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选哪种?
    纳税人根据以下两种方式优缺点自行选择:
    1、扣缴义务人申报:优点:每个月都可以享受个税专项扣除;缺点:单位负责申报,会涉及到个人隐私。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优点:保护个人隐私;缺点:没有按月享受个税专项扣除,需到第二年才能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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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3: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