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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游泳被环保查到了要罚款多少
释义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可罚200元至500元。
    一、环保局罚款多少钱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可罚200元至500元。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元以下罚款。
    2.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处1万元以下罚款。
    建筑施工单位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二、游泳课不去上可以退钱吗
    游泳课不去上,是否可以退钱,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没有时间去上游泳课的,可以和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后,对方当事人应当退钱;合同没有被解除,因对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未上游泳课的,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退钱,因自身的原因不去上课的,对方不需要承担责任,不需要退款。
    三、一起去游泳造成溺亡邀约者负法律责任吗
    一起去游泳造成溺亡邀约者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要具体分析情况。
    对于成年受害者来说,其对游泳行为本身的危险性也应有充分的预见和认识,故受害者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游泳的提议者如果具有诸如没有告知受害者水域的情况,没有在险情发生之时及时提醒受害者等情况时,提议者有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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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4: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