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一、出口退税率是多少到2000年我国形成了17%、15%、13%、6%、5%共5档增值税退税率。目前执行的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规定如下:(1)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四大类机电产品,服装、棉纱、棉布退税率为17%;(2)四大类机电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和服装、棉纱、棉布以外的纺织原料以及法定征税率为17%,且1999年7月1日前退税率为13%或11%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5%;(3)法定征税率为17%的其他货物、农产品以外法定征税率为13%的货物以及煤炭、棉花的退税率为13%;(4)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的货物,除农产品(不包括棉花)外为6%;(5)棉花以外的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5%。出口企业出口的国家高新技术产品,若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按征税率计算出口退税额。但是,在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出口退税机制不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出口欠退税问题越来越严重。欠退税的不断扩大,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一是影响出口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给财政和经济运行带来隐患;三是有损于政府的信誉,不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和吸引外商投资。对此,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国务院于2003年10月13日发布了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本着“适度、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区别不同产品调整退税率:对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退税率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这样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左右。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5%五档,从2004年1月1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执行。具体方案是:(1)保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包括:现行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部分工业品;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的部分货物;船舶、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的货物。(2)调高部分产品退税率,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3)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取消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货物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其中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也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4)调低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汽油(商品代码27101110)、未锻轧锌(商品代码7901)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11%;未锻轧铝、黄磷及其他磷、未锻轧镍、铁合金、钼矿砂及其精矿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8%;焦炭、半焦炭、炼焦煤、轻重烧镁、莹石、滑石、冻石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5%;(5)除上述已列明的货物外,凡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和15%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3%;凡现行征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3%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1%。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238号《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对部分特殊货物的退税率进行了明确,主要有:(1)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继续执行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2)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3年版)内的产品统一按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的退税率执行。(3)计算机软件出口(海关出口商品码9803)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4)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购买中国产物品和劳务、外商投资企业采购符合退税条件的国产设备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的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规定的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海洋工程结构物,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退税或“免抵退”税。二、出口退税具体怎么算的1、一般贸易(1)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2)以上出口退税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出口退税计算的举例说明: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三、降低出口退税率有什么影响呢高盛认为,相比真正的人民币升值2%,减少出口退税率的做法对于调整中国外部不均衡的作用甚微。因为不相应地减少进口关税率,会扭曲相关的进出口价格。这种做法不会增加中国的进口需求,并且也不会减少通胀压力。首先,减少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等同于在出口商品上给国内的出口商加税,在没有相配套的进口关税降低的情况下,产生的效应等同于人民币名义汇率升值再加上进口关税增加,只会使社会财富流失。单方面减少出口退税只能降低出口需求,并不会增加进口需求。与之相比,提高人民币名义汇率能够同时调整进出口两方面的需求,在减少出口需求的同时增加进口需求,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中国减少贸易顺差。人民币名义汇率的升值也可以减少国内的通胀压力,升值以后金融环境立即得到紧缩。而且目前尚没有任何一个市场存在对税率的对冲机制,如果税率经常发生变化的话,将造成额外的效率损失,并使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减弱。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心中的疑问。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