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居民身份证具有唯一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一、公安局可不可以以办身份证 公安局可以办身份证,但是身份证不可以随便在一个公安局办理,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换领、补领手续;若现还属于未开放地区,需要回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初次申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身份证办理流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