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家政服务合同分口形式和书面形式。通常关系亲近可靠,不存在违约可能,可采取口头式,更多的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叙述式、表格式和综合式(叙述加表格)。 家政服务合同一般有下列七项内容组成: 1.家政服务合同期限。 2.家政服务内容。 3.家政服务保护条件。 4.家政服务员的工资。 5.家政服务纪律。 6.家政服务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家政服务合同的责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