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填写好应当退还的金额,退还时间,和本人承诺。 法律依据: 《邯郸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向清欠办按合同价款的2%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总承包企业连续三年没有农民工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讨薪上访的,第四年开始可按合同价款的1%缴存。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缴纳定额保证金30万元。交通、水利等项目依据本行业规定收取并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管理。 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擅自违法开工的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依法查处;拒不停工和改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供水、供电单位停止为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供水、供电单位应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建筑停供水、电。 已开工在建、无施工许可的工程须在本办法生效30日内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缴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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