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
释义 | 失业金领取条件是: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杭州市区享受标准从912元/月提高至1026元/月,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从828元/月提高至931.5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杭州市区享受标准从364.8元/月提高至410.4元/月,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从331.2元/月提高至372.6元/月。 失业保险领取期限 1、职工失业保险缴纳满1年不满2年,失业金可领取3个月; 2、职工失业保险缴纳满2年不满3年,失业金可领取6个月; 3、职工失业保险缴纳满3年不满4年,失业金可领取9个月; 4、职工失业保险缴纳满4年不满5年,失业金可领取12个月; 5、职工失业保险缴纳满5年,失业金可领取13个月; 6、职工失业保险缴纳满5年以上,每满姨奶奶可增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程序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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