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 |
释义 |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采取如下措施:1.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提起诉讼;2.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再根据判决结果分割房屋。 法律分析 由于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这套房子就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为了分割这套房子,有可能会影响到第三人的利益,所以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1.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予审理房屋的部分财产分割,由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 2.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中止审理案件,告知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再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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