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店铺转让定金一般是可以退的。购店铺者一般时可以向卖家索要定金的。卖家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如果双方仅约定买受人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买受人可以以协议不公平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解除协议,并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现金;如果因卖方原因不能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卖方退还相应的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