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丢失,如何进行补办? |
释义 | 户主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补发户口本。如户主无法前往派出所,可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由本户成年人签字。如有他人可供委托,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民警调查后申请补办。备齐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可补办。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法律分析 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户口本丢失的补办手续? 如果您的户口本丢失了,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手续。首先,您需要尽快向当地公安局报案,说明户口本丢失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丢失声明等。其次,根据公安局的要求,您需要填写户口本补办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户口迁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然后,您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并等待公安局的审批和办理时间。最后,一般情况下,您可以在一定的办理期限内取得新的户口本。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完成补办手续。 结语 请及时向派出所报告丢失情况,并提出补发申请(需成年成员签名)。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前往派出所,应书面委托他人代办(需成年委托人签字捺印)。如确有可供委托人,需居、家委会提供相关证明。准备齐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公民丢失《居民户口薄》,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找到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办理补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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