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一次办理 身份证 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办。 但已经办理过身份证,进行身份证补领、换领的,可异地办理,无需回本地,且需要申请人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 身份证有效期 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 身份证丢失 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