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辽宁 公积金贷款 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 贷款 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购买 商品房 的,贷款年限最长30年,房龄30年(含)以上的,不予贷款。关于“辽宁 公积金 贷款利息多少”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辽宁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发放前利率调整的,适用新的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调整,期限1年以上的,自每次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起,按该次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二、辽宁公积金贷款期限 1、购买商品房的,贷款年限最长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房龄5年(含)以内,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房龄6-19年的,贷款年限为30年减房龄;房龄20年以上的,贷款年限不超过10年;房龄30年(含)以上的,不予贷款。 三、辽宁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对“辽宁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的回答,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比较长,贷款期间可能会因种种原因出现变故,导致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贷款,这就会给贷款回收带来一定的风险,所以贷款要提供担保。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