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营性租赁在会计处理上,对于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当 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即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按照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长度内均匀确认租金收入。承租人则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 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