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动火人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动火证,按操作规程动火。
 2、有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动火前清除5米内易燃易爆物品。
 3、遇有无法清除的易燃物,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安全员要对动火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5、下班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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