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会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来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缴存计算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2020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2020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2020年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2020年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 职工的正常工资收入都计算在缴存基数中,只有一些比如劳务等临时性收入不在内。也就是说,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乃至于年终奖,都是要计算在缴存基数里的。 提取手续以及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