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结婚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一、结婚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均无配偶;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规范;
 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相关知识】
 有效婚姻应具备的条件:
 只需要符合《婚姻法》以下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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