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属于技防系统,上述小区涉嫌违反《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未向技防管理部门申请并通过审核、验收,就擅自在公共区域安装、使用技防系统。同时,小区的物业仅口头告知收集业主人脸信息用于门禁,并在未向业主和住户明示“人脸信息”存储、传输、提供等信息的情况下,就收集人脸信息、电话、住宅地址等个人信息,涉嫌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隐私等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