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贷款合同是培训合同的附加合同,那么公司倒闭了,主合同不存立,贷款由培训机构承担偿还。如果贷款合同是单独签订的,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培训公司的相关责任,主要看是否存在欺诈行为。若存在,就不是钱这么简单的问题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