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规章是不可以进行行政授权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才能授权,规章不能授权。行政授权是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首长授予下级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管理有关事务的职权。 法律客观: 《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 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