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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证上的权利性质有几种
释义
    不动产证上的权利性质有10种。具体如下: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那么不动产证分几种类型呢?
    不动产权证共有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按份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房产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权利和份额划分,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不动产证上的权利性质有几种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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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6: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