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没有成就感:当我已想尽办法都无法改变目前环境、局面、观念等的时候,我会因无所突破而离职。 2、企业发展较慢:当我在企业呆了较长时间,而因企业发展较慢,使我无法吸收新的养分或获得发展机会的时候,我会选择离职。 3、个人成长问题:当我所处位置横向与纵向发展空间都不大的时候,我会因难以突破而离职。 4、职业规划问题:在企业中无法实现我个人的职业生涯计划时,我会选择离职。 5、理念问题:当我的理念与企业理念差距较大,又无法有效融合的时候,我会选择离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