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门头审批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的内容审查意见及其它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3.设置门头牌匾的载体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或与有关所有权、使用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 4.施工合同及制作说明; 5.门头牌匾设置的位置图及彩色实景现状图、符合设置要求的效果图; 6.法律、法规规定的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7.个体户店门头广告牌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门店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核准字号复印件2份;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户外广告牌效果图2份(效果图需彩色,拍摄时要把门口上下80CM左右的情况都拍下来);申请报告(包括设置地点、发布时间、内容、形式、规格、数量;壹式两份);产权证复印件2份;门店方位图1份。 8.门头卫生审批需要准备的东西如下:平面图; 用水证明; 员工的健康证复印件;地理位置图; 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证明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