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费是工资吗 |
释义 | 劳务费不是工资。工资薪金的范畴包括劳动者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费等;而劳务费是因当事人向他人提供劳务而获得的报酬,并不是因提供劳动而获取的报酬。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另外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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