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质灾害哪个部门负责 |
释义 | 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全国的地质灾害调查。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一、农村合并是如何规定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建制,有条件的可实行并村,就是村庄合并的政策开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搞好村庄治理规划和试点,节约农村建设用地。 二、缔约过失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需要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即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住建部发布什么新规定 住建部发布新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其前身是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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