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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阴阳合同如何界定?
释义
    阴阳合同是指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签订不同价格的合同,其中一份用于登记,另一份作为真实成交价格。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避税,但违反了税收法律,因此无效。判定合同效力时,一般以后签订的合同为准,除非证明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法院对阴阳合同的认定主要根据装修差价、卖方意愿、买方意愿等因素进行判断。若双方意愿不一致,可通过调解解决。若没有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法律分析
    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阳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阴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阴阳合同出现的原因:
    签定“阴阳合同”大多数是为了避税,即在房屋买卖关系中,由双方签订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一份合同,虽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这一份合同的是在于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的方式,欺骗登记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金的目的。
    阴阳合同的效力:
    阴阳合同的做法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因而是无效的,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阴合同”具有合同的效力,可以成为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但是这一做法却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如何判定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在因“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法院对阴阳合同的认定: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结语
    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买卖中的使用带有违法性质,旨在逃税。然而,这种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它损害了国家利益并违反了税收法律。对于争议的合同价格,原则上应以后签订的合同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举证责任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法院在对阴阳合同的认定上会考虑装修差价、双方意愿、恶意串通等因素。总之,阴阳合同的使用是违法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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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6: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