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怎样签租赁合同 首先 租赁合同 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 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租赁标的名称。 (3) 质量:由于租赁财产一般使用的时间较长,这就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磨损或消耗,并规定合理的标准,作为返还和区分责任的依据。 (4) 用途:承租人必须如实告诉对方租赁的目的和用途,以便按照租赁物品的正常性能使用。 (5)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按年计算,也可按月、日甚至小时计算。 (6) 维修和保养责任:一般情况下,大修应由出租人负责,日常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7)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租金标准和期限如有统一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执行,没有统一标准的,由双方商定。 (8) 违约责任: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违约责任,可促使当事人双方严格按合同规定或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也便于当事人、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区分责任时有所遵循。 (9)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0) 其他约定事项。 二、租赁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 (2) 自愿原则 (3) 公平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善良风俗原则 三、签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 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2) 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3) 租金条款 (4) 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5)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6)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妥善保管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 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8) 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