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执行立案需要的材料有:1、申请执行书两份。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4、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董事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的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七十六条 将罪犯交付执行,监狱不予收监的,公安机关应当提请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作出是否收监执行的决定。对于决定收监的,应当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对于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看守所将罪犯交付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