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 二手房 ,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不同性质的存量房需要缴纳的税种也不同。先由税务部门运用房地产估价方法,计算出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然后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对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超过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的,按照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征税;对于评估认定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偏低的,经过规定程序确认申报交易价格偏低是否有正当理由。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交易价格征税;没有正当理由的,按核定计税价格征税。核定计税价格参照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