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以及全国人大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的授权,制订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到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香港国安法以及全国人大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的授权,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都是建构更加完善的“一国两制”实践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的重大举措,都是“一国两制”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造性实践,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保持长期繁荣稳定,以及香港特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