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资薪金属于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其规定为: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起征点为5000元。 2、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3、应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6000元的工资薪金适用累进税率第1级扣除标准,扣除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6000元的工资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