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共有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有如下具体表现形式:
 1、家庭共有。即家庭成员基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经共同劳动而形成的家庭财产共有关系;
 2、夫妻共有。即男女双方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共有关系;
 3、其他具体表现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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