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传唤书是什么意思
释义
    传唤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
    传唤书需要的资料有:
    1、传唤书文本,必须明确传唤的对象、时间、地点、目的等信息,并由传唤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传唤对象的身份证明,包括传唤对象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3、涉案材料,如有必要,需要提供相关的涉案材料,以便传唤对象了解案件情况。
    4、传唤人身份证明,包括传唤人的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传唤书的流程是:
    1、报案: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开具《传唤证》。
    2、出示工作证件,表明公安民警身份。
    3、查明传唤对象的身份,出示《传唤证》。
    4、将违法嫌疑人传唤至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询问。
    5、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6、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7、由违法嫌疑人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公安民警在《传唤证》上注明。
    综上所述,传唤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应当载明传唤的原因、时间、地点以及传唤持续的时间等内容,并应当及时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被传唤人如果拒绝接受传唤,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但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不得侵犯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8 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