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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急性心肌梗塞被认定为预先存在,是否有证据证明?
释义
    法律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证据证明急性心肌梗塞存在于事故发生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有证据表明急性心肌梗塞在事故发生前已经存在,那么责任将被分配到不同的方面。
    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被侵权人的过错致使受害人损失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原因不明或者事故责任难以认定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病人存在危及生命的病情或者异常变化,应当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或者将病人及时转诊、急救。治疗措施不当或者未及时转诊、急救的,造成病人损害的,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
    总结:
    如果能够证明急性心肌梗塞在事故发生前已经存在,那么责任将被分配到不同的方面。如果是医务人员未能及时采取治疗措施造成的,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如果是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将被免除。因此,需要充分考虑证据和具体情况,才能确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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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1: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