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电子医保卡截图发给别人不能使用。根据法律规定,医保电子凭证不可以借给别人,如出现欺诈骗保行为造成基金损失,医保局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将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借给别人,很容易出现欺诈骗保行为,造成自己的资金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