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对孕妇是否有保护? |
释义 | 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是除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孕妇具有重大过错的以外,单位不得主动辞退孕妇;孕妇生育时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以及单位不能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加班或者为其安排夜班劳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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