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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释义
    申请涉外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1、两边均为完全行动能力人;2、两边彻底自愿赞同离婚;3、两边对后代抚育问题达到一致意见;4、两边对产业和债券债款处理达到一致意见;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许婚姻订立地在内地。
    涉外协议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1.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留学人员,是需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内地居民则需持本人的户口本或户口卡;2、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及照片。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有什么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带上资料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涉外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第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二、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第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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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7: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