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公司用我的名字报税怎么办 |
释义 | 一、有公司用我的名字报税怎么办 身份证信息被冒用报税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各级税务部门进行申诉。对信息冒用产生的非涉税纠纷或法律责任,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各级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好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二、局报税时合同原件收上去怎么办 1、提交税务机关的资料,一般会要求由企业提供复印件(并由报送企业于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如无特殊要求,是无需提交合同原件的;2、如已提交的,可咨询税局是否退回,如答复不予退回的话,可按照上述予以操作(原件只需提交税局核对后退回);3、请予以核实。 三、企业取得工商执照后什么时候开始报税,企业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用报税 企业取得工商执照后就要报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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