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内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分配如下: 1、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2、如果父母在出资购买房屋时,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其中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3、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